已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哺乳期妈妈能不能进行母乳喂养?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首先,就目前现有的资料显示,确诊的产妇乳汁中没有检测到新冠状病毒核酸,但由于病例数少,尚不能确定乳汁中是否有新冠病毒。另外,母乳喂养还有接触性传染的可能性。因此,已确诊新冠肺炎的产妇,目前不建议母乳喂养。
有人提出可否将乳汁吸出,在56度加热30分钟后再给新生儿喂养,这种方法要考虑母乳加热后营养成分被破坏的可能性。所以建议给予配方奶等人工喂养。
因为是暂时停止母乳喂养,等治愈出院,并完成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后,复查无异常,便可以考虑母乳喂养。需要强调的是,停止哺乳期间对乳房的护理很重要。可以用吸乳器定时吸出乳汁,保持乳腺导管通畅,避免乳汁淤积而引发乳腺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产科主任、主任医师 赵扬玉)
确诊新冠肺炎的孕妇用药及治疗方法与其他患者有何不同?
因为在给孕妇治疗的过程中,还要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所以孕妇感染新冠肺炎的治疗与普通人群略有不同。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中,增加了孕妇新冠肺炎的一些相关内容:
1、患有新冠肺炎的孕产妇其临床过程与同龄患者相近。
2、关于药物治疗方面,要考虑妊娠周数,尽可能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如果确诊是在妊娠晚期,可根据病情酌情考虑先终止妊娠,然后再给予药物治疗。
3、患有重型或危重型新冠肺炎的孕妇根据病情需要应积极终止妊娠。分娩方式以剖宫产为宜。(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产科主任、主任医师 赵扬玉)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