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湖北省妇女儿童医院)成立于1977年,为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湖北妇幼保健院,承担着妇女儿童和生殖健康相关临床医疗、群体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训练、科研教学、基层指导等六大任务,是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全国十佳模范爱婴医院,省政府重点打造的7家标杆医院之一。医院现有街道口本部、光谷、洪山三个院区,编制床位2400张,拥有5个国家重点特色专科,7个国家级住培基地,12个国家级技术培训基地,18个省级妇幼健康业务中心,2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医院以专科特色突出、技术力量雄厚、综合优势显著立足湖北,辐射全国,综合实力稳居国家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第一方阵——A++等级。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技护等专业技术岗位(第二批)。具体招聘有关要求及岗位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及科研诚信等不良记录。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30周岁应为199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应为1990年8月1日及以后;40周岁应为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应为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是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者,“硕士研究生”是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者。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各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核时已取得各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5.具有专业理论、临床技能及科研创新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所有应聘者应将报名表(见附件)及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一同发至邮箱hbfyhr@163.com。邮件名称请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实操考核的形式进行。对于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参加结构化面试、实操考核环节;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均需进行笔试。各环节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发布的后续通知。
(三)成绩公示
各环节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1.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3.考察: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函调、查询个人违法犯罪及征信记录等方法,全面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
4.递补:因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1.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与录用人员签订录用协议。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
2.公示后因拟录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到,逾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相关待遇
提供行业内有竞争力的薪酬,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餐饮补助及各项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四、注意事项
1.请持续关注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告或短信通知,了解招聘工作后续安排。
2.请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院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4.凡与本院职工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者,或为本院规培生、实习生、进修生等,必须在报名表中如实说明,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5.所有录用人员工作院区应服从医院调配。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169425 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7-87648990 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湖北省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