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省紧急部署孕产妇及儿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
| |
为了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及儿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保障母婴安全,省卫生厅日前专门下发紧急通知,就加强孕产妇及儿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要充分认识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的严峻性、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防治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孕产妇及儿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严格管理,认真落实防控措施。要建立预检分诊制度,配备有丰富临床经验的、经过传染病知识培训的医护人员担任预检分诊工作。要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对妇产科、儿科、b超室、手术室等重点部门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消毒隔离措施,严格病房探视管理,防治院内交叉感染。医生在产前检查、儿童体检、门诊接诊过程中要注意询问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的流行病学资料及高危因素。
通知强调,各市、州卫生局要指定综合实力强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集中收治重症孕产妇。各地对怀疑为重症的孕产妇病例应立即转诊到重症定点综合医院治疗,因病情危重不宜转诊的,应按照就地治疗的原则,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和调配专家、设备、药品等支援抢救。非定点医院不得收治妊娠期甲型h1n1 流感患者。
通知明确了妊娠期甲型h1n1 流感的诊断与治疗方案,并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保健部】 |
| 返回 | 关闭 |
|
 |
|
|
|
|